建筑工程质保期与合同不一致是建筑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事项履行。建筑工程质量质保期是工程对于装修工程、电气管线的质保致办质保期为两年的时间,对于外墙面的期合防渗漏的质保期为五年的时间。
一、建筑建筑工程质保期与合同不一致怎么办
建筑工程质保期与合同不一致可以按照合同的工程约定,但是质保致办不能够违背强制性法律。建设工程合同概念前者称承包人,期合后者称发包人。建筑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质保致办施工合同,期合属于承揽合同的建筑特殊类型,因此,工程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质保致办,适用法律对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
二、建筑工程质量质保期怎么样
装修工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质保期为2年;供热与供冷系统质保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质保期为5年;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终生保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建筑工程无效合同的种类
律师在线提醒您,建筑工程无效合同的种类如下:
1.承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
2.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的。
3.必须招标的未进行招投标或中标无效。
4.违法分包。
5.转包。